國際航空運輸協(xié)會 (IATA) 對單獨運輸鋰電池的法規(guī)進行了修訂,并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但是會有一個過渡期,即需在 2022 年 3 月 30 日前做出調整至 100% 符合新規(guī)。在此建議客戶與所選擇的航空公司確認是否有實行或實際允許的過渡期。
影響
IATA 危險品法規(guī)變化對 WERCSmart 注冊影響 最大的是從包裝說明 PI 965 和 PI 968 中刪除了 Section II.
PI 965 是鋰離子電芯和電池 (包括移動電源)的包裝說明 ,PI 968 是鋰金屬/原電芯和電池的包裝說明。
這一變化不影響針對含鋰電池產(chǎn)品的 PI 966、PI 967、PI 969 或 PI 970 的 Section II。
變化
單獨運輸?shù)碾娦竞碗姵乜砂凑找韵?PI 965 和 PI 968 中 Section IB 的要求進行包裝:
1、鋰離子電芯/電池的包裹重量不得超過 10 公斤,或鋰金屬/原電芯/電池的包裝重量 不得超過 2.5 公斤。
2、包裝上的標簽要求如下:
◆ 鋰金屬/鋰離子電池(視情況而定)*
◆ UN3090/UN3480(視情況而定)*
◆ 托運人和發(fā)貨人的名稱和地址*
◆ 第 9 類危險貨物 – 鋰電池標簽
◆ 鋰電池操作標簽
◆ 僅限貨機運輸標簽
注意:運輸多個不同的包裹時,必須在包裹上標明電池或電池芯的凈重。
3、托運人聲明需按照完全監(jiān)管的貨件填寫,除了在 PI 編號后或在授權欄中添加“IB” *
4、運輸鋰電池的人員需要接受全面的危險品培訓。
注意:*表示 Section IB 的要求,但 Section II 沒有要求。上述變化僅適用于承運人為 IATA 成員的情況。
中認聯(lián)科15年專注電池類產(chǎn)品檢測認證,時刻關注各國法規(guī)變化,用心為客戶提供一站式檢測認證服務,確保您的產(chǎn)品快速地進入目標市場。如果您有電池及含電池的消費類智能產(chǎn)品需要辦理檢測認證,請隨時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的工程師將在第一時間為您服務!